衡宁动态 | 凝聚区域共识,创新调裁机制——吴晨博士当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作主题发言

 
 
 

【研究会简介】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和原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于2004年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全国30家大中城市的国内仲裁委员会发起并成立的全国性仲裁法学学术团体。主要职责包括推动仲裁立法与仲裁规则建设,组织国内外学术研究及交流,开展仲裁员、仲裁机构管理人员及律师培训,举办国内外仲裁理论及实务研讨,出版相关刊物等。截至2023年底,研究会拥有单位会员263家、个人会员1838人,涵盖仲裁机构、律所、高校、企业等多领域专业单位与人士,是代表整个中国仲裁行业水平的学术领军团体,下设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2025年12月27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暨主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会议听取了第一届专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经大会选举,我所合伙人吴晨博士当选第二届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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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围绕“凝聚区域共识,创新调裁机制,推动亚太区域区域仲裁机制的发展与协同”展开研讨。在“商事调解与仲裁融合的创新实践”专题环节,吴晨博士结合其理论研究与实践观察,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作了系统性阐述:

 

 
商事调解的时代价值与国家战略支持
 

吴晨博士指出,商事调解传承了中国“和为贵”的治理智慧,具有程序灵活、效率优先、保密性强等突出优势,已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家通过司法确认与仲裁确认机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并在政策层面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文件,推动设立国际调解院等跨境调解平台,从制度设计与战略布局上为商事调解与仲裁的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商事调解组织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与行业痛点
 

吴晨博士分析,当前商事调解组织普遍面临“案源短缺”这一发展瓶颈,尤其是市场化运作的调解机构,其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他以北京地区及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际实践为例,指出案源困境主要源于四个方面:商事主体对调解机制的认知与信任仍有不足、案源渠道过度依赖司法系统转介、调解与仲裁程序衔接存在机制障碍,以及调解服务收费模式尚未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支撑体系。

 

 
专业委员会的使命担当与融合发展路径展望
 

当选新一届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吴晨博士深感荣幸与责任重大。他强调,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应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在以下五个方面重点推进:第一,深化理论研究,构建符合亚太区域特点的调裁融合理论体系;第二,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跨机构、跨地域的经验共享与规则协同;第三,拓展实践场景,在跨境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调解+仲裁”融合机制;第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既懂仲裁规则又擅调解技巧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第五,推动业务协同,促进仲裁机构与调解组织在程序衔接、资源互通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最后,推动商事调解与仲裁机制深度融合,不仅是提升争议解决效率的内在需求,更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争端治理、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路径。吴晨博士期待与专委会同仁携手并进,共谋发展,为构建更加公正、高效、便利的亚太区域乃至全球商事争议解决生态贡献力量。

 

吴晨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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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12-3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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